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6-09-23
为认真做好公司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认定工作,公平、公正、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,真正实现阳光操作,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身上,按照《山东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及校园绿卡管理实施办法》(学处函【2016】12号),现就2016级新生校园绿卡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严格程序
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和条件,各公司要高度重视,认真学习《山东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及校园绿卡管理实施办法》(学处函【2016】12号)(见附件1),严格按照认定标准、条件和程序进行认定。
二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评议小组
各公司按照实施办法成立班级和年级认定评议小组,评议小组人员结构要合理,小组成员名单在相应范围内公示。
三、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
各公司召开班级和年级评议小组会议,对申请校园绿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进行评议,评议过程中除参考新生报到系统中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得分外,更要结合员工入学后日常消费和操行表现、以及影响员工家庭经济状况的其他有关情况,并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绿卡等次。
四、系统录入
1、公司将获得校园绿卡的新生名单录入员工工作信息管理系统。录入方法:登陆系统后,点击“信息管理”—>“校园绿卡”—>“批量导入”,下载模板后导入,“绿卡等级”一列只填写字母A或者B。
2、获得校园绿卡的2016级新生务必于
五、材料报送
校园绿卡认定工作相关材料请于
1、获得校园绿卡的新生均要填写附件2《山东理工大公司园绿卡认定申请表》和上交一份《高等公司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复印件,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员工自己保存。(附件2纸质版正反打印,一式两份,一份公司留存,一份报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备案;《调查表》复印到A4纸,上报员工资助管理中心)。
2、附件3《山东理工大公司园绿卡认定工作成员登记表(班级)》和附件4《山东理工大公司园绿卡认定工作成员登记表(年级)》统一填写后,公司留存一份。
相关材料表格请见附件。